★ 您好,您正在访问的是 振轩刑事辩护团,提供经济犯罪,刑事案件律师辩护服务。
152-0516-5657

当前位置: 刑事资讯 > 法律讲堂 >



法律讲堂

南京振轩辩护团

HOTLINE 热线电话
15205165657

被拘留所拘留多久判刑?[南京刑事拘留律师]

TIME:2020-07-10 15:00:03 | VIEWS:0
被拘留所拘留多久判刑?


第六十五条: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六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六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六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刑事拘留最长期限37天。拘留到期后决定是否应逮捕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如果超过了拘留期限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或者释放被拘留人。 一般3到6个月,当然要看案情。


振轩刑事辩护团队咨询热线:15205165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