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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罚金在什么时候交?

TIME:2021-08-31 10:28:57 | VIEWS:0
判刑罚金在什么时候交?

罚金应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

在刑法分则对罚金数额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

1、无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

2、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规定了罚金数额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裁量罚金。

3、比例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百分比决定罚金的数额。

4、倍数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

5、倍比罚金制。即同时以犯罪金额的比例和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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