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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刑事拘留律师:刑事拘留37天后会怎么处理?

TIME:2021-11-04 15:31:05 | VIEWS:0
刑事拘留37天后会怎么处理?
 
37天是在特殊情况下,是延长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而形成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特殊情况下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最长期限是30日,这是最长的期限而不是必须拘留满30日。

因为特殊情况,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的最长期限30日,人民检察院作出审查批准意见的最长期限是7日,这样就产生了37天的概念。一种可能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而是公安人员故意不履行职责(可能是希望给钱才释放),此时如果超过24小时,则相关人员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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