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如今是很热门的罪名,很多人都能耳熟能详,不过对它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很多人都还不太清楚,下面南京振轩刑辩律师团队就这个问题给大家做个详细介绍。
对于寻衅滋事罪的表现形式和认定标准其实法律规定是非常严格的,其主要表现形式具体有以下几种。
首先就是没事找事,随意打他人,这里要注意的是,这里要求的是随意,意思就是殴打的是不特定人,就是走在大街上,看见谁不顺眼就打谁的意思,大家可以这样理解,寻衅滋事随意殴打他人就是逞强耍横的耍流氓,电视上这种情节非常多,现实生活中也是到处都有,很多时候人们面对这种人都是敢怒不敢言,当然这里还有个最重要的要求,就是必须是情节恶劣,一般的调戏两句是不算的。
其次就是强买强卖,强拿硬要,买东西不给钱,随意占用别人的财物或者场地等,对于这种形式的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求是比较详细的,强拿不给钱的要求财物价值在一千元以上,毁坏他人财物的要求在五千元以上,还有就是最常见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交通拥堵秩序混乱等行为,这里要求的是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这里主要是一些人聚集场所,比如医院,商场等地方。
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
[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寻衅滋事,情节一般,未造成人员受伤的,为管制刑;适用管制刑不足以体现刑罚价值的,为拘役刑。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
每增加定罪的情形之一的,刑期増加一年;每增加非定罪的情形之一或者同一种情形增加二次,刑期増加六个月。
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每增加轻伤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
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累计每增加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寻衅滋事罪怎么认定和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的相关法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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