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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可以停止拘留?

TIME:2021-02-22 11:08:18 | VIEWS:0
一、哪些情形下,可以停止拘留?

1、被拘留人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2、被拘留人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3、被拘留人生活不能自理的。
4、被拘留人因病出所治疗,短期内无法治愈的。



二、停止行政拘留后还用拘留吗?
 
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被拘留人患精神病、传染病、因病医疗等停止执行的情形消除后,被拘留人不再执行原行政拘留决定。

三、停止执行行政拘留和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这两者有何不同?
 
1、对象不同。停止执行行政拘留的对象是患精神病/重病、生活不能自理等被拘留人,而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对象是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要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被处罚人。

2、前提不同。停止执行行政拘留的前提是不适合执行行政拘留的情形。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前提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是否提供担保人或者担保金。停止执行行政拘留,是不需要提供担保人或者担保金的。而暂缓执行行政拘留,需要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8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提供按照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

4、行政拘留是否需要执行?被拘留人停止执行行政拘留后,不再执行行政拘留。而暂缓执行行政拘留,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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