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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五女子玩短视频无下限,为何被警方行拘?

TIME:2019-06-14 10:28:27 | VIEWS:0
据媒体报道,6月8日晚,河南省焦作市温县一位昵称为@欢喜的女网民在网上发布了一段辱骂周边县市女性的视频,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录制视频的地点疑似在一家KTV包房中,一位身穿黑色短袖的女性一边录制视频一边问:哪个地方的女人最牛?后面4位女性几乎齐声回答:温县!
 
如果视频只录制到这儿也没啥,但紧接着这几位看上去年轻又时尚的姑娘做出了让网友们大跌眼镜的举动,她们轮流对着镜头喊起来:武X县女的都是**博X县女的都是***济X女的是***,视频中充斥着对其他县市区女性的辱骂,视频一经发出立即在网上发酵,这五位女网友的失格言论引起广大网友“火力全开”的指责和批评。
 
也许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所不妥,6月9日上午录制视频的黑衣女子发布了一段道歉视频她对前一天自己视频中的所作所为,解释称自己“喝多了”,还称因喝太多导致断片,完全忘记拍摄视频时说了什么。
 
 
发现该视频后,温县警方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调查,于9日上午,将拍摄发布者朱某某(女,26岁,温县人)抓获,经讯问,朱某某对其酒后伙同朋友李某、吴某、王某、宋某利用抖音短视频平台录制发布辱骂视频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温县警方已对违法人员朱某某依法行拘十日,其余违法人员到案后,公安机关将依法做出处理。
 
这5名女子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了这段视频,涉嫌违反哪些法律规定?为何被警方行政拘留?

随着短视频平台及自媒体平台的快速发展,极少数用户或出于哗众取宠,或出于宣泄情绪的目的,频频发表不当言论,攻击、辱骂他人。实际上这是一种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注意,这里的拘留是指行政拘留,是法定的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人,在短时间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由于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因而法律对其实施的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只有公安机关有使用行政拘留的权力,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情况下,也不得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如果当事人对此存在异议,可以通过诉讼或者复议的方式进行维权。

律师提醒:该女子的行为如果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还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从国家的刑事政策导向看,不当言论是国家重点治理的对象。为了净化网络环境,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互联网的特点,规定了网络诽谤、寻衅滋事等行为的入罪标准。

来源:法律与生活杂志
 
南京振轩刑事律师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空间,公民要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恶意中伤别人,也是对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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