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您正在访问的是 振轩刑事辩护团,提供经济犯罪,刑事案件律师辩护服务。
152-0516-5657

当前位置: 刑事资讯 > 媒体焦点 >



媒体焦点

南京振轩辩护团

HOTLINE 热线电话
15205165657

注意!老同学借钱成诈骗?怎样防止"入坑"?

TIME:2019-07-19 16:35:54 | VIEWS:0
注意!老同学借钱成诈骗?怎样防止"入坑"?
 
收到陌生号码或QQ等发来的求助信息,大家都会提高警惕,甚至置之不理。但是,看到熟人发来的信息,你还会心存戒备吗?


 
牛某一直沉迷网络彩票,透支信用卡、借网贷,欠债累累,家庭日常生活都难以为继。2018年初,在翻看同学群时,他想起了往日在校读书时非常仗义的好兄弟刘某。在想方设法联系上刘某后,牛某以谎称家人生病手头拮据为由,向刘某借钱,前后借钱十余次,借款2万多元。而后牛某还在陆续借钱,刘某只好表示没钱了,为博得同情,牛某给刘某发了家人手术图片,以及卖房卖车照片,表示后面有钱立马归还借款。到了2018年6月份,刘某越发觉得不对劲,催牛某还钱,牛某又假冒律师身份,继续骗钱,一直未要到钱的刘某在家人劝说下报了警,随后牛某被抓获。后经查明,牛某以家人生病为由,陆续骗取刘某20多万,而所谓的手术、卖房卖车图片也都是ps处理过的,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身份、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并向被害人刘某退赔全部经济损失。
 
如何区分民间借贷与借贷型诈骗?
借贷型诈骗与民间借贷纠纷最根本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借贷型诈骗是诈骗罪中的一种,通常是“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欺骗被借款人,使被借款人产生错误认识,进而处分财产。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借钱”只是其虚构的幌子,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
 
南京刑事律师提醒:无论是亲戚、同学,还是前女(男)友,突然找你借钱,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让心怀叵测之人以借款之名,行诈骗之实。


振轩刑事辩护团  咨询电话15205165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