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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南京刑事律师会见嫌疑人刘某

TIME:2021-02-22 10:00:44 | VIEWS:0

12月13日,南京万盈刑事律师前往会见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嫌疑人刘某。

相关法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万盈刑事辩护团咨询电话:13337725175